广州办理银行信用证,方便省时,诚信可靠
2025-07-01 05:00:01 28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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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是银行信用为商业信用所作的一种担保。信用证多是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的请求而开立的,信用证的要求、指示、付款、金额等条款,其依据是申请人的开证申请书所列的内容,它也是基础合同(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该合同内容能否得到履行,则依赖于买卖双方的商业信用。信用证的开立将这种商业信用转化为一种银行信用,即银行信用为商业信用所做的一种担保。
信用证是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或保证。开证行保证付款并非是无条件的,它必须是在受益人完全履行了信用证规定的条件下才保证付款。因此,对受益人来说,只有履行了信用证规定的条件,才能享有开证行保证付款的保障,即取得信用证所赋予的取款权利。
信用证是独立于可能作为基础交易的买卖合同或其他合同之外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含有关于该合同的任何授引,银行也与该合同完全无关或不受该合同的约束。因此,银行承付、议付或履行信用证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的承诺,不受申请人提出的因其与开证银行或与受益人之间关系而产生的索赔或抗辩的约束;受益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利用银行之间或申请人与开证银行之间所存在的合同关系;开证银行应劝阻申请人试图将基础合同、形式发票及类似的文件包含在信用证中作为信用证整体的组成部分。
信用证主要应用于国际大宗国际贸易,是为了解决买卖双方信任问题而产生的一种通过银行进行的有条件付款的结算方式,多见于国际大宗商品如大豆、铁矿石等原材料的采销。在内贸场景,国内信用证单独使用的情形较少,通常是作为买方融资的一个手段与福费廷一起使用,通常以国内证+买方付息福费廷方式一起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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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三原则:一、信用证交易的独立抽象原则;二、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三、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2)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L/C)指两张信用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信用证。两张信用证的金额相等或大体相等,可同时互开,也可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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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一是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二是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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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信用证副本在确认双方接受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后,建议客户提前提供信用证草本以供审核。注意以下几点:仔细核对条款:检查信用证内的每一条款是否与订单合同一致,注意是否有可能导致拒付的隐含条款。保证文件合规:检查文件要求是否符合实际可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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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用途信用证用于国际贸易,主要用于国际买卖双方在进行贸易时的货款支付。信用证是买方向卖方支付货款的有效凭证,可以保证卖方收到付款,买方可以安全地收到货物。信用证还可以用于国际投资,国际投资者可以通过信用证来获得资金和财产的保护。确认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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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非融资担保公司从事国际信用证,保函业务多年,擅长处理各种国际,国内信用证,保函业务等疑难杂症,国外有多个行口,迪拜,德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等可以匹配您的海外客户出证,前期无任何费用,签订合同后,再打款出证.由于信用证是由银行依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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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L/C) 指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又恢复到原金额,可再次使用,直至达到规定的次数或规定的总金额为止。它通常在分批均匀交货情况下使用。在按金额循环的信用证条件下,恢复到原金额的具体做法有: ①自动式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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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是一种由开证行发出的证明买方拥有购买货物或服务的权利的文件,它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信用凭证,也是国际贸易中受信赖的信用工具。本文将介绍信用证的概念、用途及其优缺点。1、 什么是信用证2、 信用证的用途3、 信用证的优点4、 信用证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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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银行 指信用证上指定付款的银行,在多数情况下,付款行就是开证行。 对符合信用证的单据向受益人付款的银行(可以是开证行也可受其委托的另家银行)。 有权付款或不付款;一经付款,无权向受益人或汇票持有人追索。 保兑行 受开证行委托对信用证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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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付银行 指愿意买入受益人交来跟单汇票的银行。 根据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保证和受益人的请求,按信用证规定对受益人交付的跟单汇票垫款或贴现,并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行索偿的银行(又称购票行、押汇行和贴现行;一般就是通知行;有限定议付和自由议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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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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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银行 指信用证上指定付款的银行,在多数情况下,付款行就是开证行。 对符合信用证的单据向受益人付款的银行(可以是开证行也可受其委托的另家银行)。 有权付款或不付款;一经付款,无权向受益人或汇票持有人追索。 保兑行 受开证行委托对信用证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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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L/C)指两张信用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信用证。两张信用证的金额相等或大体相等,可同时互开,也可先后开立。它多用于易货贸易或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业务。背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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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内容:(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2)对货物的要求。根据合同进行描述。(3)对运输的要求。(4)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及其它有关单证。(5)特殊要求。(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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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用信用证(Standby credit):又称商业票据信用证(Commercial paper credit)、担保信用证。指开证行根 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即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义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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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银行 指信用证上指定付款的银行,在多数情况下,付款行就是开证行。 对符合信用证的单据向受益人付款的银行(可以是开证行也可受其委托的另家银行)。 有权付款或不付款;一经付款,无权向受益人或汇票持有人追索。 保兑行 受开证行委托对信用证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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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行 指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义务:正确、及时开证;承担性付款责任 权利:收取手续费和押金;拒绝受益人或议付行的不符单据;付款后如开证申请人无力付款赎单时可处理单、货;货不足款可向开证申请人追索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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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是一种由开证行发出的证明买方拥有购买货物或服务的权利的文件,它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信用凭证,也是国际贸易中受信赖的信用工具。本文将介绍信用证的概念、用途及其优缺点。1、 什么是信用证2、 信用证的用途3、 信用证的优点4、 信用证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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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 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 义务:收到信用证后应及时与合同核对,不符者尽早要求开证行修改或拒绝接受或要求开证申请人指示开证行修改信用证;如接受则发货并通知收货人,备齐单据在规定时间向议付行交单议付;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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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支信用证/打包信用证(Anticipatory credit/Packing credit) 指开证行授权代付行(通知行)向受益人预付信用证金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由开证行保证偿还并负担利息,即开证行付款在前,受益人交单在后,与远期信用证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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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可分为:①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C)。指信用证的受益人(受益人)可以要求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统称“转让行”),或当信用证是自由议付时,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